房屋修缮资质标准:

  1、 企业资产:

 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。

  2、 企业主要人员:

  (1)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。

  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;结构、风景园林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 3 人,且专业齐全。

  (3)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 人,且施工员、质量员、安全员、材料员、资料员等人员齐全。

  (4)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砧细工、木雕工、石雕工、砧刻工、泥塑工、彩绘工、推光漆工、匾额工、砌花街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9 人,且人员齐全。

  (5)技术负责人(或注册建造师)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。

  可承担建筑面积 400 平方米以下的单体仿古建筑工程,省级 100 平方米以下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。